行程介紹

 到達方式

目前吉林省長春市(龍嘉機場) 有多種方式到達
1.搭直飛(桃園中正機場)到吉林省 長春市(龍嘉機場)
2.或從大陸各機場轉長春市(龍嘉機場)
3.從小三通 到廈門轉長春市(龍嘉機場)(費用比較便宜)
國內機票查詢至http://www.eztravel.com.tw/ (易遊網)
或      http://www.startravel.com.tw/(燦星旅遊網)
 
大陸機票可至http://www.qunar.com/ 查詢

行程費用


旅遊費用:客戶自理 (來回機票、食宿、交通費用)

聯誼成功後  請自行辦理相關事宜或委任當地代辦 .
 
行程安排
第一天﹕出國相親  交通及飯店安排住宿.
第二天﹕安排相親  及男女雙方介紹認識  個人簡歷  雙方家庭狀況.第一次見面,及女方家長見面
第三天﹕男女雙方同意後自己安排行程單獨活動,若不滿意依第二天行程

以上行程視個人情況不同而有所變動
成功後自費部分
1:新娘零用人民幣(行情5千元)
2:結婚金飾一套 (項鏈一條、戒指一對或等值現金人民幣3-5千元)
3:個人隨身零用錢
4:護照、台胞證、單身證明 .
 
(一) 在臺灣:
1.  赴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 單身證明。
(攜帶本人身份證、印章至戶 政事務所申請“戶籍謄本”5份- 個人,離婚者另申請“離婚協議書”5 份,喪偶者申請“死亡證 明書”5 份。→至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法院公証處辦理“單身証明” 2份。→告知法院公証員欲前往大陸結婚之省份,並註明在單身証明上。)
2.護照、臺胞證、身份證、單身證明、需帶至大陸。
(二)到達大陸後:
1.公安局外事科。
2.民政局申領「結婚證」 .
3.公證處申領「公證書」 .
取得「結婚證」及「公證書」後,男女雙方即是合法夫妻 .
(三)回臺灣後(民國93年3月1日修正)
1.      向「海基會」申請公證書驗證 .
2.      管區派出所辦理對保手續 .
3.      向「入出境管理局」申請大陸配偶入境 .
4.      臺灣配偶先接受面談 通過者核發入出境許可證.
5.      大陸配偶於中正或高雄機場國際線面談 通過者境管局在入出
6.      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.
(四)全部手續完成 約需三-四個月 新娘即可入臺 .
(但若因境管局面談而延誤時間 則不在此限)